为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学校学生工作队伍,现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与要求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兼职辅导员(研究生)由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协助学部(院)实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与本科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2、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原则上面向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设置,申请者不得兼任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
3、为保证工作延续性,每届兼职辅导员(研究生)任期为一年。
二、岗位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2、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深度辅导和分类指导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个性化指导。
3、协助专职辅导员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积极开展学业辅导、资助帮扶、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课外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学生完整人格,引导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三、申请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辅导员职业能力。
3、学业进展顺利,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导师同意。
4、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5、申请者不得兼任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
四、岗位需求: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1人
商学院:1人
信息科学学院:3人
五、岗位待遇与管理
1、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津贴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
2、学生处和用人单位对兼职辅导员(研究生)进行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
3、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应认真履行职责。聘期结束时,应填写《兼职辅导员(研究生)聘用考核表》,评定结果在相关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
六、招聘流程:
1、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可按岗位需求主报一个岗位,兼报一个岗位。8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eiyuxuegong@163.com。
2、2019年9月,学生处把申请者的材料汇总后转交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选聘,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3、聘任结果连同受聘者的岗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送达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审批备案。
4、拟聘任的兼职辅导员(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工作协议书》。
研究生院
学生处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