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财科教19号文)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精神,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1月2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相关材料(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附件4)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9日前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测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ong1027@163.com。
四、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1日
附件: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