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部:
根据我校与法国国立东方语言与文化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2025年9月-2026年7月,我校将选派法语专业、法语翻译专业研究生赴该校学习,学习期限一学年。具体名额见下表。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身体健康,正式在籍的全日制法语专业、法语翻译专业研究生。
学生在交换留学一学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及其它生活费用等)。
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三、选拔程序
1.外国语学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学生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art/2019/3/21/art_13228_1137195.html);
2.2024年12月31日前,在学部(院)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
3.2024年12月31日前,学部(院)将推选报告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所在院系指定代表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选拔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不得中途退出,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出国境项目。
学生可查询以上大学的相关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信息。学生可查询以上大学的相关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信息。
合作院校 | 交换生数量 | 专业 |
国立东方语言与文化学院 | 2个(与本科生共用) | 法语/法语翻译专业 |
四、注意事项
1.请入选项目的同学关注外方院校报名截止日期和语言成绩要求,在正式向外方学校报名前考取合格的语言成绩,不能如期提供语言成绩或语言成绩不达标可能会导致无法录取;
2.请入选项目的同学立即自行办理护照备用;
3.各大学交流项目可能会因不可抗力因素改变上课形式或被取消,如项目取消会另行通知;
4.由于国外各大学会根据本校的接收能力、交换生资质等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录取,我校无法保证所有的申请者最终都会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继续在北语学习。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 电话:82303040 QQ号: 993475851
地址:综合楼B座811
请已入选交流项目的学生主动添加国际处刘老师的QQ,之后各个交流项目将建QQ群。学生QQ昵称修改为:2025年+国家+大学名称+(项目名称)+姓名,如:2025年9月法国国立东方语言与文化学院(交换)李晶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