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学位办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了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从今年开始,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将每年进行一次,论文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北京市学位办按照5%左右的比例,随机产生抽检论文名单,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该名单提交抽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学位授予单位将专家评议意见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抽检结果还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本年度我校将被抽检17篇硕士学位论文,其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5篇,国际政治2篇,基础心理学1篇,计算机应用技术1篇,课程与教学论2篇,思想政治教育1篇,阿拉伯语语言文学1篇,法语语言文学1篇,日语语言文学1篇,英语语言文学1篇,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篇。
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学校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论文开题、论文评审、论文检测、论文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逐步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体系。同时,也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营造一个全方位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研究生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研究生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