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相关培养单位:
我校2019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启动,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对象为本年度博士学位获得者,每年评选10%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为“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外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结果五分之三(含)以上同意推荐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专家投票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三、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博士学位的论文。原则上不接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论文。
四、评选程序
1.6月下旬,由个人或导师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向学校推荐人选。
2. 7月11日前,获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应向校学位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五条。
3. 9月份,学校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冬季会议审议。
4.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评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在校内公示一个月,以接受异议。
5.异议期结束且无异议,论文入选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五、材料提交
获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应向校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1份;
2.《北京语言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简况表》(附件2)1份;
3.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含中英文摘要)一式1份,论文的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致谢部分等凡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须进行隐匿处理;
4.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出版的著作复印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的证明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9年7月11日前交至校学位办(综合楼1025室,电话:82303913),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至yanjiu6@blcu.edu.cn
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请各单位按照《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附件3)的要求,组织好本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认真组织筛选,切实把最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推选出来。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北京语言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简况表
3.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
校学位办
2019年6月20日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doc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简况表.doc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