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欧[2023]130号)内容,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计划,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通过中俄政府奖学金(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推荐我校俄语相关专业学生为该项目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共4人;
3.2023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一并申报,不占用推荐计划名额。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奖学金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前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各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学生处选派通知为准。
3.本科插班生:以学生处选派通知为准。
四、选拔办法
(一)校内申请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向学院提交申请;
2.学生所在学部(院)根据对有意向的学生进行遴选,11月8日前将名单、推选单位意见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CSC平台申请
被推荐人选于11月16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三)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丢失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录取信息。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附件2压缩包内)。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具体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派出时间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 2024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校内选派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 李老师
联系电话:82303913
附件:1.
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pdf
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