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财科教19号文)精神,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将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单位根据《评审办法》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1月1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相关材料(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附件4)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
3.博士研究生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10月18日前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分测评表.xls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