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为响应教育部“卓越研究生教育攻坚行动”,加快构建一流的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根据《北京语言大学“菁英计划”博士研究生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研究生院现启动2019年“菁英计划”申报工作,资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前往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同学们踊跃申请。
一、项目简介
1.“菁英计划”采取“本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由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2. 申请人在国外的学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申请人须按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且派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当年7月,不得晚于当年12月。
3.“菁英计划”按月核定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用于资助申请人在国外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国际旅费等。(主要国家的资助标准详见附件2。)
二、资助对象
在读中国博士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
1.研究生申报时间: 即日起—8月28日
2.培养单位汇总和上报时间: 8月28日—9月1日
3.专家评审时间: 9月1日—9月25日
4.研究生院公示时间: 10月1日前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语言大学“菁英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
(2)国外导师邀请信(
邀请信具体要求.docx);
(3)研究计划(需国内外导师签字,缺一不可);
(4)国内导师推荐信(需国内导师签字);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5)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书;
(7)按期回国保证书;(附件4)
(8)家长同意函;(附件5)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发表复印件等。
2. 培养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填写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后,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与签字盖章的汇总名单一起提交研究生院。
菁英计划汇总名单.xlsx
3.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资助额度,评议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
4.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表决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入选名单。
5.公示完成后,申请人派出前拨付资助经费的80%,申请人按期返校报到并通过结项审核后拨付资助经费的20%。
联系人: 李修娴老师 联系电话 :82300138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和附件内容,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
附件1:菁英计划资助管理办法2019.doc
附件2:资助标准.docx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菁英计划”博士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按期回国保证书.doc
附件5:家长同意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