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精神,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将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 各单位根据《评审办法》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 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1月8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相关材料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
3. 博士研究生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10月27日前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