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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2018年春季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22 00:00:00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18年2月春季学期,我校可向静宜大学选送大陆优秀学生,学习期限为半年。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交换学生总名额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年满18周岁,正式在籍的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4.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 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台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静宜大学申请须知)。

3.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4.经过申请,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可资助往返旅费。

三. 选拔程序

1.有意向参加此项目的研究生准备好交流期间的研究计划,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各培养单位根据报名同学的学习成绩、研究计划可行性、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1名,并于10月8日下午17:00之前报研究生院,过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推荐学生的研究计划、《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栏目下载区下载);

3.研究生院将聘请相关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最终选拔1人参加此交流项目。选拔通过,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在该项目进展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交流或出国境项目。

4.已申请赴台湾其他项目的同学在项目选拔阶段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该项目。

四、办理相关手续

最终确定参加交换项目的研究生在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办理赴台手续。10月16日前,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静宜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会填写的部分可在交表时向港澳台办咨询)。由于办理台湾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已被确认选派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派出项目的选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派出项目资格,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该生承担。

申请人可查询静宜大学的相关网页以获得有关专业、课程、导师的相关信息。

研究生院联系人:洪潇潇

联系方式:82300138

港澳台办联系人:刘喆

联系方式:82303368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2日

台湾静宜大学2018春季班交换及研修生申请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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