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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0-10 11:18:18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字〔2025〕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科研测评材料的有效期限为:入学之日起至评选当年9月30日。

相关科研证明材料(包括复印件与原件):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参加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会议日程(含发言人与发言题目等信息)和宣读证明,会议论文集或会议提交论文全文等。

二、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0月30之前完成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文件、各单位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附件4)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电子版请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izhu@126.com。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培养单位集中审核后,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于10月17日前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izhu@126.com

四、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测评及综合表现测评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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