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科研测评材料的有效期限为:入学之日起至评选当年9月30日。
二、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1月1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文件、各单位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附件4)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电子版请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izhu@126.com。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培养单位集中审核后,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于10月19日前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7)。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izhu@126.com。
四、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测评及综合表现测评表.xls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