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支持北京语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北京语言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用于表彰优秀学生。根据《北京语言大学比亚迪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学字〔2025〕1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在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主要奖励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和高级翻译学院共2个学院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在规定学制期限内、全日制且档案在校、参评学年在校在读;
2.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硕士日语相关专业名额设置不超过1人;英语和高级翻译学院硕士英语相关专业名额设置不能超过2人)
二、奖励标准
每年奖励5名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三、奖项名额
每年比亚迪奖学金总名额按照捐赠金额数及使用年限统筹规划,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25年各培养单位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培养单位名称 | 奖学金名额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3 |
英语和高级翻译学院 | 2 |
总计(人) | 5 |
四、评选标准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纪律处分。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成绩未出现过不及格现象,研究生参评学年需获得二等及以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CI级(含)以上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论文级别的认定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2)以前三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注:评选成果有效期限为:入学之日起至评选当年通知发布之日。
五、评审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比亚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②成绩单复印件、相关成果原件等材料;
③个人事迹文字材料;
④银行开户信息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请注意留存电子版。
2.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对本单位申请比亚迪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导师的推荐意见。各培养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
①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②培养单位公示材料;
③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比亚迪奖学金培养单位初审名单表(附件3)。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对应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送至综合楼B座102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zizhu@126.com;
3.资格审查。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评审。学校比亚迪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实名投票拟定比亚迪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报备设奖方审核评估。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每年12月31日前,学校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至学生银行卡。
六、评审时间
评选日期自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含培养单位公示期至少3个工作日)。11月6日前各培养单位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林嘉慧
联系电话:82303381
联系邮箱:yjszizhu@126.com
联系地址:综合楼B座1027办公室
附件:
1.《北京语言大学比亚迪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学字〔2025〕17号)
2.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比亚迪奖学金申请表
3.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比亚迪奖学金培养单位初审名单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