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doc》,现发布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及结项办法。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下列办法进行结项。
1.录入结项成果及提交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参考
结项操作手册.docx,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书,并提交结项成果。填写无误提交后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有发表论文的项目负责人需线上填报项目结项报告书(包括1500字内的课题研究情况概要)并且线上提交期刊扫描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全部。如发表多篇论文,可以全部上传,并在后期资助名单里标注)。非中文期刊论文及国际会议论文需开检索证明。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发刊结项标注。
无论文发表的项目负责人仅需线上填报项目结项报告书(包括1500字内的课题研究情况概要)。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一般结项标注。
2.项目负责人导师进行线上审核。
3.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结项申请进行审核,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给出通过标记(一般结项或发刊结项)。
有论文发表的,由培养单位填写《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暨后期资助名单》(见附件),在名单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至综合楼1025。
4.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培养办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结项报告书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给出通过标记。做好结项暨后期资助名单的公示、资助及荣誉证书发放工作。
5.后期资助经费拨付:结项成果公开发表(不含用稿通知)且按要求标注“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字样的,研究生院审核之后,按单位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并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期资助。
6.论文发表刊物级别:根据我校科研处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8月1日前出版的学术论文认定类别、级别及对应刊物参见科研处网站《北京语言大学学术刊物分类表(2021年版)》http://kyc.blcu.edu.cn/art/2021/10/22/art_10067_1130496.html,2024年8月1日后出版的学术论文认定类别、级别及对应刊物参见
关于印发《北京语言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节选).pdf
7.请注意:已经结项且结项时无公开发表结项成果的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在结项后项目成果得以公开发表,且按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细则》进行标注的,无需在系统里录入结项成果,需由培养单位填写《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暨补后期资助名单》(见附件sheet2)上报研究生院,并将期刊复印件送交培养办。
8.截止时间: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8:00—4月9日17:00。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整理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写结项报告书和提交材料。培养单位在4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于15日17:00前提交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后期资助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303913
附件:
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成果暨后期资助名单.xlsx(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填报)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