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商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25年9月秋季学期,我校可向澳门城市大学选送大陆优秀研究生,学习期限为半年。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交换研究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师教育学院1名,商学院1名。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身体健康,正式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接收院校所列基本条件。
5.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三、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澳门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澳门城市大学交换学生招生简章)。
3.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四、办理程序
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多推选1名候选人,并在学部(院)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学生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https://yjsy.blcu.edu.cn/info/1148/4450.htm)。
2.2025年3月27日前,学部(院)将推选报告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3.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所在院系指定代表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港澳台办公室。通过选拔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不得中途退出,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出国境项目。
4.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公室提交澳门城市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详情请咨询港澳台办)。
五、注意事项
由于办理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已被确认选派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派出项目的选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派出项目资格,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该生承担。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03368。
研究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澳门城市大学2025 2026學年內地院校交換學生招生簡章(25年1月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