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交换与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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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2026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交流交换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0-09 17:17:14 作者: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各友好高校的校际交流交换协议,我校每年可选派优秀研究生参加交流交换学习项目。2026年计划继续选派学生,学习期限为一学期,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学生可查询相关大学的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信息。2026年春学期计划派出的项目要求如下:

、候选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身体健康,正式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接收院校所列基本条件附件2

5.学生在交流交换学习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费用

1.交换生免缴接收方学校学费自费生须缴纳接收方学费

2.自理在澳门台湾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相应大学招生简章)。

3.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三、办理程序

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推选候选人,并在学部(院)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

2.20251016日前,学部(院)将推选材料交研究生院综合楼B座1025办公室审核,推选报告待实体版材料审核通过后OA提交,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推选材料包括:

(1)候选人带有加权平均分的成绩单(实体版);

(2)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学生填写实体版,见附件3,其中家长同意书或配偶同意书必须为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

(3) 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研究生(附件4,所有学校候选人填在一起)和Nomination of exchange students from BLCU for 2025-2026附件5,每个学校分开填)。电子版同步发peiyang@blcu.edu.cn;

3.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所在学部(院)指定代表项目材料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通过选拔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不得中途退出,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出国境项目。

4.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公室提交相关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详情请咨询港澳台办)。


四、注意事项

1.各大学交流项目可能会因不可抗力因素改变上课形式或被取消,如项目取消会另行通知。

2.由于各大学会根据本校的接收能力、学生资质等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录取,我校无法保证所有的申请者最终都会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继续在北语学习。

3.由于办理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已被确认选派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派出项目的选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派出项目资格,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该生承担。


五、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03368。

选派流程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2303913



研究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26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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