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学生水平的重要标志,而学位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开端,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综合考试通过之后,博士研究生应与导师商定论文题目,并撰写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阅;导师同意后,拟定评审专家组名单,并提交学院(所、中心)。
2.由学院(所、中心)组织开题报告评审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审查。评审组一般由相关专业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五人组成。
3.开题报告会结束之后秘书整理《北京语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学生本人、学院(所、中心)和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4.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学科综合考试之后进行,于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性;
4.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方法、手段,以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等内容;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三、开题报告的考核
开题报告成绩考核以通过、不通过记。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通过者,不得进入论文撰写,可修改后再次组织开题报告。再次开题报告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连续两次未通过者,建议中止培养,按肄业处理。
开题报告成绩合格的依据:
1.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具有新意,能掌握与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路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把握研究问题的关键;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基本正确。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研究条件具备。
四、开题报告的管理
1.《北京语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原件应为一式三份,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后,将一份交学院(所、中心),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本人保存一份。
2.各学院(所、中心)最迟于第四学期末将已开题的研究生名单和《北京语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送研究生院备案。名单内容包括:博士研究生姓名、开题题目、开题时间、开题报告评审组委员名单、评审结果(通过与否)等。